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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标志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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柱式标志之内边缘不应侵入道路建筑限界,一般距车行道或人行道的外侧边缘或土路肩不小于25cm交通标志板下缘距路面的高度分为,高速公路不低于5500mm,国道、省道不低于5000mm。设置在小型车比例较大的城市道路时,下缘距地面的高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见效,但不宜小于120cm。
交通留在较高运行速度下发生交织、分流和河流的路段,如:互通式立体交叉建个距离较近标志设置较密处、告诉公路与告诉公路相交的互通立体交叉主线区域等;受空间限制,柱式、悬臂式安装有困难;出口匝道在行车反响的左侧;景观上有要求。
大概距离车行道或者人行道的边缘25厘米以上。交通标志牌距离路面要在150厘米以上,如果该道路小型车所占的比例很大,该距离可以适当调整。如果道路行人、非机动车比较多的话,该高度要大于180厘米。交通标志应该在公路相关改建、扩建、新建完成之后通车之前设置好,当道路交通条件与以前不同的时候,要马上重新设置交通标志。交通标志杆要经常清洗、维护,其可视性。